经唐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唐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130202003010GB69058/051 |
宗地总面积: |
2666.6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青龙河东侧、达湖路西南侧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0.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15 |
土地用途明细: |
批发零售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5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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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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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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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该宗地起始价为750万元/亩,加价幅度5万元/亩。 2、该宗地规划性质为加油加气站用地。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在唐山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的,在国税、地税等部门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当事人及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只接受中文书面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11月16日 至 2017年12月06日 到 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11月16日 至 2017年12月06日 到 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06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12月06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12月08日10时00分 在 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不再组织勘踏现场,有意竞买者自行勘踏现场。
(二)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唐山劳动日报》和中国土地市场网及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拍卖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唐山市北新西道23号或唐山市路北区学院路与长宁道交叉口北行350米路东
联 系 人:王先生 何先生
联系电话:0315-5266631 5266629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唐山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