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质量的若干意见》强调,推动资源要素从低质低效投资领域向优质高效投资领域流动,提高项目亩均投资强度、亩均投入产出比,建立健全重特大项目要素保障机制,优化土地要素供给保障,改善投资环境。
浙江省要求,建立健全重特大项目要素保障机制。对总投资100亿元以上的跨设区市和跨省(市)的铁路、城际轨道、高速公路、内河航道、能源设施、水利工程等重特大基础设施项目,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前提下,原则上由省级层面统筹协调项目资本金,统筹保障用地、围填海、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等要素指标,其中建设用地和规划空间指标100%安排,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按补充耕地数量的1/3统筹解决,并优先纳入跨省补充耕地范围。修订完善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机制,对“省市县长项目工程”优先纳入保障范围,其中:对总投资50亿元以上的项目,100%保障用地指标;对其他项目给予一定用地保障。
为优化土地要素供给保障,浙江省明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4+1”重大项目用地需求。积极用好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政策。继续实行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要素保障机制。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新增耕地用于重大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优化和改进用地报批工作,推动解决用地报批耗时较长、一次性通过率较低等问题。压实重大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市县政府的主体责任,实施征地拆迁工作总包干模式。继续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完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分配与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挂钩办法。
浙江省强调,营造更好投资环境。要推进投资项目审批过程全覆盖、流程全面优化、审批标准全面统一,依托在线平台,实行平台应用的100%网上申报、100%网上审批,最大限度缩短审批时间,2018年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跑一次”“最多100天”,力争实现竣工验收前“最多跑一次”。各地新增工业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出让前,要将投资、亩产、能耗、环境、建设等标准纳入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条件。
中国国土资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