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晋城市人民政府批准,晋城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土地分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一)1、晋城经济开发区2018-6号地块 (1)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0.1个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2个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机动车出入口方向:沿金石路方向开设出入口。 (2)建筑后退四界距离:东:退地界≥10m;南:退城市绿线≥15m;西:退城市绿线≥10m;北:退地界≥10m。 (3)地下空间主要使用功能:储藏、车库、人防、设备用房等。 (4)地下空间水平最大投影面积:20974平方米。 (5)地下空间后退四界距离:东:退地界≥10m;南:退城市绿线≥10m;西:退城市绿线≥10m;北:退地界≥10m。 2、晋城经济开发区2018-10号地块 (1)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0.1个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2个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机动车出入口方向:沿艮渊路方向开设出入口。 (2)日照标准:界外医院半数以上病房冬至日≥2小时。 (3)建筑后退四界距离:东:详见用地红线图;南:退地界≥5m;西:退地界≥5m;北:退地界≥5m。 (4)地下空间主要使用功能:储藏、车库、人防、设备用房等。 (5)地下空间水平最大投影面积:34472平方米。 (6)地下空间后退四界距离:东:详见用地红线图;南:退地界≥5m;西:退地界≥5m;北:退地界≥5m。 (二)1、竖向设计要求:以周边城市道路标高作为基础标高,在方案中合理确定建设范围内竖向标高。 2、城市设计要求: (1)注重色彩、造型与周围环境的协调; (2)有碍城市景观的附属设施禁止沿道路设置; 3、海绵城市要求:适度开发与利用地下空间,合理控制建设用地的不透水面积,留足雨水自然渗透、净化所需的生态空间。 4、其他规划要求: (1)应满足有关环保要求。 (2) 建筑节能必须达到国家、省节能标准要求。 (3) 建筑物地下突出物不得超越地下建筑控制线,地上突出物不得超越地上建筑控制线(详见用地红线图); (4) 地下配建人防工程应符合相关人防工程建设标准和要求。 (5) 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6) 在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前,应进行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按相关要求查明场地的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提出相应的预防和处理措施,以确保工程安全。 (7)本规划条件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及《晋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宗地编号: |
晋城经济开发区2018-10号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3978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艮渊路(金石路—金匠街)西南角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0.7并且小于或等于1.5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30并且小于或等于45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1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24 |
土地用途明细: |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555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66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408518BA0134 |
起始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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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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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2018年10月30日08时3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8年11月09日16时00分 |
宗地编号: |
晋城经济开发区2018-6号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2719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金匠街北、金石路东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0.7并且小于或等于1.5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30并且小于或等于45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1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24 |
土地用途明细: |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555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5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408518BA0135 |
起始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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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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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2018年10月30日08时3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8年11月09日16时00分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近三年内无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等不良记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8年10月09日 至 2018年10月29日 到 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事务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8年10月09日 至 2018年10月29日 到 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事务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9日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8年10月29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事务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晋城经济开发区2018-10号地块 号地块:2018年10月30日08时30分 至 2018年11月09日16时00分 ;
晋城经济开发区2018-6号地块 号地块:2018年10月30日08时30分 至 2018年11月09日16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出让条件
本宗地为净地出让。耕地开垦费由受让人另行负担;出让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等,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它设施等,由受让方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出让范围内的采空区或地质灾害由受让人负责勘探治理。
(三)环保有关要求
须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未经环保部门审批不得办理正式用地手续。
(四)报名与审核
本宗地出让方式为挂牌,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自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可到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事务中心获取有关挂牌出让文件,提出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
提交书面申请的时间为2018年10月9日至2018年10月29日11:00。竞买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9日11:00(审查资料时须提供竞买保证金到账凭证)。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18年10月29日17: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如无人申请或申请人均不具备竞买资格,不进入挂牌程序。
(五)土地出让金的缴纳
土地公开出让成交后,需在10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60日内全部缴清。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竞买保证金。已签订合同逾期不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无偿收回土地。
(六)挂牌出让时间、地点及其它
挂牌时间:2018年10月30日8:30至2018年11月9日16:00;挂牌地点: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事务中心。进入挂牌程序后,申请人仍可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时间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时间(以资金划入指定账户为准)延长到2018年11月7日16:00。
(七)竞买保证金与银行资信证明
1、晋城经济开发区2018-6号地块竞买保证金450万元,银行资信证明760万元。
2、晋城经济开发区2018-10号地块竞买保证金660万元,银行资信证明1100万元。
(八)本宗地控制高度:厂房≤24m,其他建筑≤50m;产业类型:通用设备制造业;建设工期三年 。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事务中心(开发区管委会综合办公楼107室)
联 系 人:刘 海 赵卫佳
联系电话:0356-2193003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晋城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土地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