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自然资源报 作者:齐培松 蔡天文 涂晓扬
福建省晋江市是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单位。3年多来,在福建省自然资源厅、泉州市国土资源局的精心指导和推进下,晋江市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推进宅基地确权登记,晋江市共办理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104747宗;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目前已完成147个行政村的调查工作。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放活宅基地和农房使用权,从单一居住功能向综合利用转变,形成休闲农业型、文化保护型、旅游观光型、电商带动型4种模式。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渠道,制定市、镇、村三级配套政策,明确了宅基地有偿使用缴费的对象、范围、收费标准。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形成了指标置换、资产置换、货币补偿、借地退出4种宅基地退出方式,截至去年12月,共腾退宅基地6345亩。推动宅基地抵押贷款从独立授信向批量授信提升,已办理宅基地和农房抵押3137笔、发放贷款20.32亿元。
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探索打破城乡土地二元结构,晋江市制定《晋江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暂行规定》等入市政策和交易规则,明确入市主体、入市方式、基准地价、增值收益分配。截至今年12月,晋江市共完成4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面积25.84亩,成交金额765万元;同时,还有22宗入市地块已进入审批环节,预计入市总成交金额可达8000万元。建立集体入市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制度,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差别化征收一定比例的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商服用地按30%缴纳,其他用地按15%缴纳),其余部分归村集体所有,有效保障村集体收入。加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服务监管,编制福建省首个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土地级别范围、修正体系及评估方法参照国有基准地价执行,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提供价值评估及参考依据。
积极探索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研究出台《晋江市土地征收目录(试行)》,明确可以征地的情形,缩小征地范围;出台《晋江市土地征收管理暂行规定》,从征地的组织、实施、补偿安置、信息公开、社会保障等方面进行规范完善;出台《晋江市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规定》《晋江市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调处暂行规定》,完善土地征收风险防控和争议调处。在晋江市原有的“和谐征迁”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征地程序和多元保障机制。今年启动的省级重点建设项目——高铁新区项目,征收房屋2522栋、157万平方米,仅用28天就实现房屋签约率100%,再一次刷新“晋江速度”,并且实现了“零遗留、零个案、零上访、零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