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二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序号 |
地块
编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地
面积
(公顷) |
土地
用途 |
产业
定位 |
规划指标要求 |
投资
强度
(万元/公顷) |
开工半年投资额(万元) |
年均
税收
(万元/公顷) |
供地
年限(年)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1 |
海自然字19143号 |
许村镇人民大道北侧、锦绣路东侧 |
6.6998 |
住宅、商业商务用地 |
/ |
2.0-2.5 |
≤30% |
15000 |
50000 |
商业商务运营后3年300 |
住宅70,商业商务40 |
14200 |
71000 |
2 |
海自然字19100号 |
盐官度假区观潮大道西侧、拱辰路南侧 |
3.999 |
商业用地(含部分环境设施用地) |
文化旅游 |
1.0-1.2 |
≤45% |
4860 |
2000 |
/ |
40 |
1300 |
6130 |
二、本次挂牌出让土地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对缺乏诚信(欠缴出让金或违约金等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有关部门教育、督促至本次公告挂牌开始之日仍未改正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竞得人确定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
五、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19年9月9日至2019年9月18日(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8日16:00时)。
挂牌时间:挂牌起始时间为2019年9月9日,挂牌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0日。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须知》。《挂牌出让须知》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现场咨询: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交通大楼3号楼)
联系人:朱小姐 陈先生
咨询电话0573-87657728,0573-87289249
系统网络技术咨询:18627599793,1893243017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八、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九、其他事项:
1、海自然字19143号地块: ①商业商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40%,须全部自持。地块内须配建不小于地上总建筑面积20%的人才公寓(住宅),用于企业人才安置,建成并取得不动产权证5年内不得销售。项目全部结顶后住宅部分(人才公寓除外)方可销售。项目须配建不少于500平方米的镇级党建服务用房,无偿移交给许村镇政府;②当溢价率达到50%时锁定限价,转入竞拍配建安置房面积,竞拍配建安置房面积最高者为竞得人。竞买人竞拍安置房建筑面积每次幅度为100平方米或100平方米的整数倍;竞拍配建安置房无偿移交海宁市临杭新市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安置房建设要求、户型、车位配比、不动产发票开具、税收及产权移交登记等事项详见《许村镇人民大道北侧、锦绣路东侧地块竞拍配建安置房协议书》,土地竞得人须与海宁市临杭新市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订《许村镇人民大道北侧、锦绣路东侧地块竞拍配建安置房协议书》;③根据准入意见,项目须引入高端制造业类世界500强企业浙江总部。项目建成后须委托高端制造业类世界500强企业或其控股子公司负责运营。
2、海自然字19100号地块: ①地块内西侧沿下塘河须建设仿古城墙,用地面积不少于2334平方米。地块内须建设用于净化整个古城景区水质的净水厂一座,用地面积不少于12100平方米,由属地做好监管,后期不得改变用途。净水厂和城墙全部自持,其余商业可销售;②净水厂和城墙须在竣工后3年内投入运营;③项目自持部分建成后投资方应委托专门运营公司对项目进行运营管理,委托的运营公司(或其股东方)应具备7年以上持续运营管理同一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的成熟经验,其参与管理的现有景区业务最近两年应具备年接待游客量不低于800万人次的良好经营业绩。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