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丽水市人民政府批准,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于2020年3月12日至2020年3月23日,公开挂牌出让丽水南城LJ-C-15-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一)土地坐落:地块北侧以LJ-C-15-2地块边线为界,南侧以LJ-C-15-1地块边线为界,东侧以城市道路(支二路)边线为界,西侧以防护绿带边线为界(详见用地范围图与勘测定界图)。
(二)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三)出让年限:50年。
二、主要规划指标和起始价
地块名称 |
土地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土地产出(万元/亩)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丽水南城LJ-C-15-3地块 |
15885 |
≥1.5 |
40-60 |
15-20 |
≥336 |
482 |
200 |
注: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其它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三、“标准地”指标要求
准入产业类型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 |
亩均税收(万元/亩) |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 |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
R&D经费支出与主营收入之比(%)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216 |
≥26.24 |
≥5.7 |
≥9997 |
≥2.3 |
其它要求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但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市区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除外。竞得人如在丽水经济开发区景宁民族工业园无注册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公司的,应在丽水经济开发区景宁民族工业园注册成立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竞得人在通过资格审查后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时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及相关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申请人可于2020年3月12日至2020年3月20日, 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挂牌出让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0日16:00时。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浙江省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挂牌时间为:2020年3月12日至2020年3月23日。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 土地及房产整体持有,不得分割转让。
(二)挂牌过程全程网上运行,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三)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教育附加费、白蚁防治费、消防审核费、墙体材料改革专项费、散装水泥限袋费、物业管理公共部分维修资金、物业管理用房资金、营业用房资金和契税等。
(四)土地契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按成交价款的3%由受让人向税务部门缴纳。
(五)该幅地块的成交价款即为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竞得人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出让价款(不含相关税费)。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清剩余土地出让价款。
(六)供地条件为用地现状。申请人应于申请竞买截止日前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情况。若申请人竞得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需签订《竞买标的物现状确认书》。
(七)交地时间为2020年8月7日前,在2021年8月6日前开工建设,在2023年8月5日前竣工。
(八)土地出让面积与规划建筑红线后退引起的实际使用面积不一致时,以项目用地复核验收后的实际使用面积为准登记发证。
(九)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十)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十一)丽水经济开发区景宁民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丽水市南明山街道通济街36号229办公室)负责接受咨询。
(十二)系统网络技术咨询:18627599793、18932430170
十、联系方式
出让人: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 话:0578-2668063、2668126
联系人:季先生、周女士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