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自然资告[2022]19号 2022/5/20
经第三师图木舒克市人民政府批准,第三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41-2022-09 |
宗地总面积: |
8930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41团广东大道以东,空地以西,恒兴路以南,创新路以北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40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大于或等于5并且小于或等于30 |
|
|
主要用途: |
工业用地 |
区位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工业用地 |
89304 |
十五级 |
|
|
投资强度: |
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场地平整:红线内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五通(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 |
起始价: |
599万元 |
加价幅度: |
18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2年06月09日10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2年06月18日19时00分 |
备注: |
1、涉及耕地占用税及森林植被恢复费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2、总图应合理布置生产及辅助办公等公用配套设施用地,做好不同工业、仓储功能区之间的运输协调与规划衔接,办公等配套公用设施用地不得超过总用地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不得分割转让。3、交通出入口方位:做好交通组织,车行出入口距规划路交叉口不小于50米。(详见规划设计条件)4、建设期限12个月,以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
宗地编号: |
41-2022-11 |
宗地总面积: |
6094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41团经开区行政边界线以东、红柳大道以西、经开区行政边界线以南,空地以北 |
出让年限: |
1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0.8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40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大于或等于5并且小于或等于30 |
|
|
主要用途: |
工业用地 |
区位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工业用地 |
60944 |
十五级 |
|
|
投资强度: |
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41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场地平整:红线内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四通(通路、通电、通上水、通讯) |
起始价: |
281万元 |
加价幅度: |
12.2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2年06月09日10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2年06月18日19时00分 |
备注: |
1、涉及耕地占用税及森林植被恢复费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2、总图应合理布置生产及辅助办公等公用配套设施用地,做好不同工业、仓储功能区之间的运输协调与规划衔接,办公等配套公用设施用地不得超过总用地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不得分割转让。3、交通出入口方位:做好交通组织,车行出入口距规划路交叉口不小于50米。(详见规划设计条件)4、建设期限12个月,以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
宗地编号: |
41-2022-12 |
宗地总面积: |
5885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41团岳普湖县输水总干渠以东、红柳大道以西、空地以南、岳普湖县输水总干渠以北 |
出让年限: |
2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0.8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40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大于或等于5并且小于或等于30 |
|
|
主要用途: |
工业用地 |
区位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工业用地 |
58857 |
十五级 |
|
|
投资强度: |
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6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场地平整:红线内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七通(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通暖、通气) |
起始价: |
330万元 |
加价幅度: |
12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2年06月09日10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2年06月18日19时00分 |
备注: |
1、涉及耕地占用税及森林植被恢复费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2、总图应合理布置生产及辅助办公等公用配套设施用地,做好不同工业、仓储功能区之间的运输协调与规划衔接,办公等配套公用设施用地不得超过总用地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不得分割转让。3、交通出入口方位:做好交通组织,车行出入口距规划路交叉口不小于50米。(详见规划设计条件)4、建设期限12个月,以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05月20日至2022年06月16日到第三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2年05月20日至2022年06月16日到第三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6月16日19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06月16日19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第三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41-2022-09号地块:2022年06月09日10时00分至2022年06月18日19时00分;
41-2022-11号地块:2022年06月09日10时00分至2022年06月18日19时00分;
41-2022-12号地块:2022年06月09日10时00分至2022年06月18日19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第三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范春利
联系电话:0998-5701180
开户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图木舒克市兵团支行
银行帐号:30785201040013034
第三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