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泸州市国土资源局江阳区分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510502-2018-C-014 |
宗地总面积: |
9971.2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泸州市江阳区丹林镇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2 |
建筑密度(%): |
小于40 |
绿化率(%): |
大于30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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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明细: |
商务金融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9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115918BA0013 |
现状土地条件:以土地利用现状为准 |
起始价: |
64万元 |
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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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2018年08月01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8年08月10日16时00分 |
备注: |
1.建设时间要求: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2.起始价为64万元/亩;3.规划用地性质:C公共设施用地。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除法律和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外, 均可单独或联合参加竞买。联合竞买的,在申请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当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成立)等内容。
2、竞买人应在土地竞买报名截止5日前到泸州市江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办理没有“因突出遗留问题、严重信访事件、较大安全事故、违规违法建设、拖欠民工工资等”不诚信情况的证明文件,其中:自然人申请办理诚信审查时,需向泸州市江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截至申请日期个人账户6个月以上银行流水明细。
3、竞买保证金缴纳的主体必须是申请竞买土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不受理非竞买人代缴竞买保证金。
4、竞买人需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开户银行出具的竞买申请人银行账户余额证明原件(由报名机构审查银行账户余额须不低于竞买保证金金额)。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8年07月12日 至 2018年08月08日 到 泸州市国土资源局江阳区分局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8年07月12日 至 2018年08月08日 到 泸州市国土资源局江阳区分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8月08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8年08月08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泸州市江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阳区广凤路四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510502-2018-C-014 号地块:2018年08月01日09时00分 至 2018年08月10日16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拟出让宗地均为发布公告之日的现状出让。
510502-2018-C-014号宗地地面通信线及地下杆管线(如有)由竞得人自行搬迁、避让或依法处置,弃土由竞得人自行处置并承担相应费用。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泸州市国土资源局江阳区分局(康平路1号楼)
联 系 人:胡先生 缪先生
联系电话:08302283354
开户单位:泸州市国土资源局江阳区分局综合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行泸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129302550200
泸州市国土资源局江阳区分局